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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新北市教育局重申國中三年級學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訊息

發佈日期 : 2025-01-14

轉知:新北市教育局重申國中三年級學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訊息

說明: 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6706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5條規定,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,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,每年五月針對國中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。
三、114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7日與5月18日辦理,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3月6日至8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,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,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,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,倘有特殊情形者,請依據本局113年10月11日新北教中字第1132012030號函(諒達)辦理。
四、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「難易適中」,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,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,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「國中教育會考網站」(https://cap.rcpet.edu.tw)-「歷屆試題」專區,學生與家長可逕行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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